業務領域

民法
  • 家庭法;
  • 繼承和捐贈;
  • 自願管轄權;
  • 合同;
  • 租金和租金;
  • 皇家權利;
  • 公寓在建築物;
  • 勞動法;
  • 商業和商業法;
  • 商法;
  • 公司法;
  • 破產法;
  • 銀行法;
  • 盡職調查;
  • 房地產;
  • 收債;
  • 商標和智慧財產權;
  • 執行民用傢俱和房地產;
  • 保險和公路索賠法;
  • 醫療責任;
  • 法律顧問;
  • 非營利(非營利)第三部門改革;
  • 房地產拍賣。
行政權
  • 公用事業徵用;
  • 公共就業;
  • 武裝部隊;
  • 公開競賽和資格;
  • 國家會計和向審計法院提出上訴。
調解和調解

根據德格斯的說法。 N. 28/2010協助與經認可的機構締結調解協定。

協助談判

根據L.N.162/2014,在不向法官上訴的情況下提供援助,以解決爭端。

交易

結束庭外和解以結束爭端。

仲裁

協助在公司仲裁(臨時和管理)和不可挽回的仲裁程式。